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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建筑行业风向
发布时间:2024-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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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建部官网发布最新《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告知承诺申报情况的公示》。根据公示名单,其中185家建筑企业申请资质升级,仅同意18家。

  “工程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动态核查系统”对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以及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等关键岗位人员实时考勤,并根据关键岗位人员未到岗履职情况动态扣除企业信用分,每月初予以公示。

  襄阳市住建局发布《市住建局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在结算过程中,若发生进度款支付超出实际已完成工程价款的情况,承包单位应按规定在结算后30日内向发包单位返还多收到的工程进度款。

  工程质量保证金征收标准,由国家规定的保证金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降为1.5%。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中小微企业降成本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34号)明确:

  福建省住建厅征求《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

  2022年10月1日起,省级实名制平台通过对接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方式,获取项目基本信息和施工许可证信息,并自动分配至各承建单位平台企业端账号。(具体操作手册见文章末尾)

  未按时完成项目创建的,平台将自动认定为项目未上传实名制数据,该项目合同履约评价分数记为零分。

  1、“省级实名制平台”通过对接“省工程建设监管一体化平台”,获取项目备案管理人员信息,并对其纳入实名制信息化管理情况予以比对,预警未纳入实名制管理的备案人员。

  2、“省级实名制平台”通过对接住建部“四库一平台”,获取从业人员注册信息,并对项目经理(总监)的岗位资格进行比对:

  3、2022年10月1日起,“省级实名制平台”将正式启用考勤抽查功能。对项目部分考勤人员(建筑工人和项目管理人员)的考勤真实性进行随机抽查核查,原则上每月每个项目不少于一次。

  1、凡纳入《重庆市培育新时代建筑企业自有工人队伍试点工作方案》的试点企业,自2022年10月1日起,所承接的工程项目(包括承接的试点项目及非试点项目)必须采用自有工人施工,其职工教育经费应按本通知进行调增。

  2、对于试点企业承接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于工程项目开工前将调增的职工教育经费一次性全额拨付给企业。

  近日,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等5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夯实招标人主体责任的通知》,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

  2022年8月25日住建部官网发布《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等4本强制性工程规范,规范里的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2023年3月1日起实施!同时废止了一大批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文末附全部电子版下载方式!

  这4本工程规范基本上都是工程人经常用到的,而且都是强制性工程规范,里面全部条文是必须执行,建议大家仔细阅读和传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