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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明确:这些人才可破格申报高级职称!
发布时间:2024-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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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工程咨询产业相关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科技领军企业、行业龙头企业等单位的技术负责人。

  对本科毕业后在民营企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或大专毕业后在民营企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8年并现仍在民营企业工作的人才,可跨过初级职称层级(国家要求的“以考代评”专业除外),按照评审条件直接申报中级职称。

  非全日制学历与全日制学历、职业院校毕业生与同层次普通学校毕业生在职称申报评审时享有同等待遇。

  取得工程技术专业毕业学历且申报工程系列(专业)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现从事专业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允许本人按照长期从事的专业申报职称,只需申报专业与本人从事专业(岗位)一致,并提交与从事专业(岗位)一致的业绩材料。

  对于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科技领军企业技术负责人,可通过破格或专家举荐的方式申报高级职称(考评结合、以考代评系列、专业除外)。

  2023年8月,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印发《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本条件自2023年9月施行。

  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或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以直接申报高级职称评审。

  (一)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或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3年内可放宽资历年限等、条件限制,根据能力和业绩成果直接申报相应层级职称。

  (二)海外归国人员、党政机关交流或部队转业安置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首次申报职称时可根据专业水平和工作业绩并参照同类人员评审标准,直接申报相应职称。

  (三)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可适当放宽学历、资历等条件限制,可按照基层倾斜支持政策及相关规定申报省内基层“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

  (四)符合国家及本省确定的专业技术人才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条件的,按有关规定直接认定相应专业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层级职称的条件。

  取得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类工程师(一级和未分级设置)、监理工程师,即可认定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建设工程相应专业工程师职称。

  取得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即可认定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建设工程相应专业助理工程师职称。

  申报人不具备相关学历、资历要求,但已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且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由2名本专业正高级工程(建筑)师推荐破格申报:

  ③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的主要获奖人员(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项目技术负责人);詹天佑土木工程大奖、国家优质工程奖的主要获奖人员(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国家级)金、银奖获奖人员;全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一等奖的主要获奖人员(排名前5);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项目经理及主要技术人员)。

  ④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主要发明人,或海南省发明专利发明人奖获得者(专业排名前3名的)。

  ⑤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主要起草人(排名前5);全国统一消耗量或地方消耗量(定额)的主要起草人(排名前5);国家级工法的主要编写者(排名前3)。

  1.不具备相关学历、资历条件,取得高级工程(建筑)师任职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0年,可由2名本专业正高级工程(建筑)师推荐破格申报。

  2.取得高级工程(建筑)师任职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且在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破格申报:

  (4)国家级优质工程奖(勘察设计一等奖)1项以上和省(部)级优质工程奖(勘察设计奖二等奖)2项以上获奖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或设计项目主持人、设计项目负责人。

  2023年7月,黑龙江住建厅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度建设工程专业全省高级职称和中省直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

  第二十四条优秀工程技术人才可不受学历、资历等条件限制申报破格晋升高级职称,具体按照黑龙江省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破格晋升高级职称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的主要完成人(前3人)以及取得本行业、本专业突破性重大创新成果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晋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聘用。

  十个领域(不含建设工程)满足条件者,可不受学历、资历、论文等条件限制,中级及以下职称人员可破格晋升副高级职称,副高级职称人员可破格晋升正高级职称,不受所在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予以聘用。

  确有专长并获得业内专家普遍认可,特别是在我省重点产业发展、技术转移、科技成果转化和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或从省外引进的急需紧缺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也可按程序申报。

  按照“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职称管理模式,对长期扎根农村基层一线工作,累计从事本领域(行业、专业)专业技术工作满30年,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业绩,获得市(地)以上奖励,在当地得到业内普遍认可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也可按程序申报破格晋升“基层”高级职称。

  2023年3月,有网友在浙江省人社厅咨询“一级建造师可以作为中级评高级职称(副高)吗”,官方作出回答:一级建造师可以申报高级工程师。

  内容:一级建造师能作为中级职称证书评高级吗?中级职称是2020年评下来的,公路一级建造师是2019年考取的,现政策可以用一建作为评高级的开始时间吗?可以的情况,我就是2024年可以评高级吗?

  答复内容:您好。根据我省《关于推进工程领域职称社会化评价改革的意见》(浙人社发[2018]128号),取得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聘任工程师职务。聘任年限达到申报高级工程师年限要求,且符合其他申报条件,可以申报高级工程师。

  答:我省2018年建立了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鄂人社发〔2018〕30号),取得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视同取得建筑工程专业中级职称,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但还需要满足评审条件中学历资历、能力业绩等条件。2018年取得一级建造师,因年限未满五年,2022年不能申报副高。

  1月22日,广东省住建厅发布《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类专业专家入库终审标准(征求意见稿)》。

  提出:入选省专家库的房屋市政工程类评标评审专家,应具备“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8年并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

  近日,吉林省住建厅印发《吉林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自2023年12月20日起施行。

  细化了危大专家申报条件,严格危大工程专家准入标准,增加了“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同时具有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者可优先选用)。

  评价专家应获得高级技术职称,具备相应的专业素养,对评价成果所属专业领域具有较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熟悉国内外该领域技术发展的状况,在该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权威。

  继人社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60号)后,多个省市相继发文,明确部分人员可直接认定高级工程师资格、破格申报情形、以及职业资格对应情形。

  截至目前,31省市均发文:建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省级目录,取得目录内职业资格的,可视同其具备对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

  27省市(广东、北京、天津、山西、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青海、江西、宁夏、河北、新疆)明确:一建对应工程师职称,二建对应助理工程师职称。

  其中,陕西、宁夏、甘肃、山西、山东、黑龙江、天津、辽宁、贵州、云南、青海、江西等12省市还明确:职业资格证书可一证两用,与职称证书有同等效力。

  关于公布《辽宁省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辽人社职〔2020〕38号)

  江苏省人社厅关于调整《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83号)

  关于印发《湖南省畅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10条实施意见》《湖南省创新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10条措施》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67号)

  关于公布《山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19]1006号)

  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工程领域职称社会化评价改革的意见》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128号)

  关于印发《安徽省关于在部分职业领域建立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指导 意见(试行)》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