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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1
发布时间:2024-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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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江府办〔2018〕23号)精神,从2019年起,我市将建筑中级职称评审权限下放到各市区。需申报建筑专业中、初级职称的人员请到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市直单位人员到蓬江区人社局进行申报)。

  将建筑中级职称评审权限下放各市区是我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试点之一,对职称工作“放管服”全面优化起到积极推动,有利于加快建立职称评审分级管理制度和分层分类人才评价机制,发挥人才评价的正向激励作用。下一步,我市将有序向省人社厅申请承接各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权和向符合条件的市区、行业协会(学会)下放中级职称评审权,促进职称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