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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楼下丨花钱“打水漂” 职称代评“套路深”
发布时间:2024-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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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看学历、不用考试,只要支付培训申报费就能获得建筑工程师中级职称,这样的“好事”你听说过没?近日,就有来自新疆的80余位建筑类从业人员相信了这样的“承诺”,他们和西安一家教育科技公司签订职称协议,共缴纳60余万元申报费用。结果非但没有如期拿到证书,签了协议的公司法人也失联,人均8000元的费用打了水漂。

  事情发生在一年多前,80余位在新疆建筑工程行业的从业人员,通过新疆地区的招生代理了解到陕西方登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登教育)可提供中级工程师报名和培训考试一条龙服务,不过包退。

  于是,2022年6月,招生代理及部分申报人员与方登教育签署协议书。合同规定,申报人员需向方登教育提供报名所需个人真实资料,以及报名费、培训费、申报费等职称产生前的一切费用,共计8000元。而如果申报人员没通过评审,方登教育则需退还所有费用。

  签了协议,本以为就高枕无忧了。2022年12月,方登教育还给众申报人员出具乌鲁木齐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对申报人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进行通过批复。然而,等到结果公示时,大家并没有看到通过结果,也没有拿到中级职称证书。这才发现,当时的“”都是方登教育造假文件。

  事情发生后,招生代理和多名申报人员多次联系方登教育刁姓负责人,起初,他还积极应对,陆续归还了7万余元申报费用。但自今年8月13日过后,他的电话很少能打通。

  “这人就仿佛人间蒸发,失联了。”招生代理说。回想起来自己也是第一次和方登教育合作,当时这位刁姓负责人曾给大家发过公司的营业执照以及自己的身份证照片,“我们觉得个人信息啥的都正确,有啥风险也能追究。”但现在竹篮打水一场空,申报人员找到招生代理要求退款,招生代理不堪重负。

  8月中旬以来,招生代理多渠道联系这位公司法人代表,还前往身份证地址找寻他的下落,但都无功而返。其间,还向乌鲁木齐警方报案。警方回复称,经调查发现刁姓负责人身份信息和公司注册信息都正确,且公司有正常业务经营,不属于“皮包公司”,无法定性诈骗,让他们走司法途径解决问题。

  8月29日,记者根据方登教育营业执照上的地址前往浐灞生态区欧亚大道666号欧亚国际A座1034号。记者来到该地址发现方登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已经不在此处办公,目前在这里经营的公司名为陕西祥坤企业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记者进入这家公司询问关于方登教育相关情况,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方登教育此前办公地址确为此处,但后来这位刁姓老板主营业务迁至汉中,就不在此办公,市场监管局也来核实过。

  8月30日,记者在国家信用公示系统查询陕西方登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发现该公司已列入经营异常名录。8月29日至今,记者多次联系刁姓负责人,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记者通过社交媒体以及短视频账号搜索“职称”发现,有不少机构还在承诺“一站式职称包过服务”,也有不少“受害者”在个人平台曝光不良企业圈钱跑路。

  家住北郊从事建筑行业十余年的柳先生告诉记者,花钱办理职称在建筑工程行业屡见不鲜。有单位的通过单位申报职称,没有单位的个体和自由职业者可以通过代理机构申报职称评审。

  同时,申报职称需要各种条件和要求,很多人条件不符就想通过外部机构花钱。柳先生介绍,在他的周围就有很多同事“花钱”,结果证没下来,的人跑路,钱也要不回来的情况。

  “这在建筑工程行业内已经不是秘密,有需求就有市场,很多人时间有限,抱着花钱能解决的想法选择不合规公司去代评职称,这就让不法分子钻了空子。”柳先生说。

  记者了解到,2019年7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对规范职称评审程序,加强职称评审管理,保证职称评审质量的各个环节进行规定。第三章对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以及自由职业者的申报审核进行规定。其中,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可以由所在工作单位或者人事代理机构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可以由人事代理机构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此外,记者还通过各地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查询出职称申报材料需要学历学位、实践能力、业绩证明、著作论文情况等要求。

  针对此类事件,8月31日,记者联系北京市万商天勤(西安)律师事务所罗震东律师,罗律师认为:职称评审工作是由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的,其他社会培训机构没有评审权限。但是,如果学员没有能力自行申报职称评审,可以委托正规的代理机构代为申请。

  在选择代理机构时一定要慎重,确保其能够顺利完成委托事项。在选择代理机构时,一定要特别注意以下情形:一、如果委托了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培训并代为申请职称评审,学员与培训机构之间就形成了服务合同关系,培训机构收费后未履行服务义务构成违约,学员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二、如果培训机构不具有培训和代为申请职称评定的资质,相关人员为了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利用公司主体签订合同,骗取学员钱财,则涉嫌诈骗,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罗律师还提醒大家,对于考试、职称评审等事项,一定要向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等主管部门咨询相关政策,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需要参加专业知识培训的,一定要对培训机构的资质、社会口碑、行业信誉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后再做决策,确保所选择的代理机构有相应的经营资质,并且经过主管部门备案,有能力完成培训和代为申报职称评审工作。如因了解的信息不对称出现合同纠纷甚至上当受骗情形的,要及时依。(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王甜甜)

  结婚本是一件幸福的事,但迟迟没有解决的婚纱与跟妆师退订风波,让家住西安的刘女士怎么也开心不起来。近日,刘女士向本报“钟小楼来帮忙”栏目反映,去年她办婚礼前夕,曾在宏信国际花园一家婚纱店消费,在没有挑选上中意款式,也没有试妆的情况下,支付了超过总金额一半的预订费用。但令刘女士没想到的是,仅隔一晚后,她与销售人员友好协商退订事宜,却遭到各种理由拒绝,最后商家收取“违约金”,双方不欢而散。

  这场退订风波始于2022年3月27日,刘女士经婚纱摄影店老板推荐,来到我市南门外宏信国际花园一家婚纱店租赁婚纱、中式礼服和敬酒服。到店后,销售人员告知刘女士,店内服饰分为普通款与高定款两类,选择高定款需支付300-500元试穿费,普通款则免费。随后,刘女士试了4件普通款的婚纱,但一直没有选到最中意的样式。

  “我手机里有想要的款式,可这家店里只有相似的样式,销售一直鼓吹让我去附近的别家店看,有喜欢的她们来协调。”刘女士回忆道,本来她还想再多逛几家店挑选一下,没想到销售人员却以高额降价的方式,希望促成这笔交易。原本标价7699元的婚纱租赁与跟妆师费用,直接打了六折降到了4699元,一听销售已经让利到低价,若今天不预订,下次来无法享受同等优惠,刘女士没能捂住钱包,当即使用手机支付。

  回家后,刘女士左思右想,觉得店里的婚纱自己并不满意。一夜过后,她立即与销售人员联系表明希望退费,却遭到对方一口回绝。“我的婚期还远,而且服装并未完全选定,跟妆师的手艺我也没试过,仅是隔了一天要求退费,并未对商家造成实质损失。”刘女士气愤地说,为了尽快退费,她还联系了婚纱摄影店老板从中调解,没想到等来的却是商家的“套路”,即销售人员劝说她将这笔订单转卖给朋友,刘女士本人表示拒绝。

  多番协商后,商家仍不让步,2022年4月2日,刘女士只好前往婚纱店,与销售人员面对面沟通了近三小时,最终商家以扣除900元“违约金”为条件,同意退回部分费用。“当时真的是没有办法了,我要是不同意,就一分钱都拿不到。”刘女士说,这笔退款商家还拖了20多天才转给她。

  得知事情的原委后,记者查看婚纱店出具的相关订单发现,总计4699元的费用,商家却向刘女士收取了2699元预付款,约等于合同总价的57%。对于退款相关事宜,收据单上仅有非常小的一行字写道“定金或消费金在国家法律允许的情况下恕不退还”,而租赁合同中写道“定单所交金额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还”。同时,商家使用个人收款码收费,不论是预付款还是扣除的“违约金”均未开发票。

  为了化解消费纠纷,记者带着订单咨询了上海申浩(西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委会主任周文海,他表示,从两份由婚纱店提供的合同来看,一是对消费者支付的费用界定很“模糊”,并未明确是定金,整体来看更像是“预付款”;二是合同内容很“霸道”,经营者利用格式条款限制、排除了消费者在合理时间内退款或改期的合法权益,加重了消费者的消费成本,涉嫌属于不公平、不合理的霸王条款。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这意味着消费者可享有“后悔权”,商家应退还刘女士900元不合理扣费。

  随后,记者联系了涉事婚纱店,销售人员对于刘女士的投诉感到惊讶,并就为何收取“违约金”表示:“第一,服务刘女士试婚纱的过程长达3个多小时;第二,虽然隔天要求退款,但刘女士下单后,所选的婚纱就要根据婚期预留3天空档,其他消费者来店选购时看中同款,我们无法提供租赁服务;第三,按照合同约定定金是不退还,当时刘女士同意扣除900元‘违约金’,现在又来投诉属于无理取闹。”

  针对销售人员的回复,周文海则表示,“消费者有权进行投诉,商家的损失要客观存在,不能靠想象。试婚纱服务是为了实现销售的推广活动,普通房租也同样是摊销成本,不能计算在个别没有实际成交的消费者身上。如果商家认为所收为定金,按照合同金额来看,显然违反了《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经过反复的沟通与调解,记者终于联系上了涉事婚纱店负责人,对方为难地表示,店内并未雇佣跟妆师,顾客预订后店里向跟妆师支付20%的工资,同时婚纱属于单款单件,试穿会有损耗,一旦预订也会影响同婚期前后的租赁,像刘女士这样退订的情况偶有发生,“开店做生意不是为了赚顾客的‘违约金’,是希望做好服务与口碑,让顾客介绍更多的朋友来消费,我们将退还刘女士900元。”

  如约收到退款后,刘女士向周律师与“钟小楼来帮忙”栏目表示诚挚的感谢。“预付消费有风险,思量清楚再付钱。”针对此次退订风波,周文海提醒广大市民,在购物时不要受促销的诱惑,签合同要仔细了解或详尽阅读有关说明,特别要注意终止服务、转让等限制性条款,对约定不清或不公平、不合理的霸王条款,要坚决说“不”。(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郭沛然)